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16877太阳集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院字〔2020〕78号)、《16877太阳集团公共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院字〔2020〕7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2020-2023年专业负责人任期已满,教务处组织考评组根据办法的相关要求和《专业(课程)负责人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采取现场陈述、成果审核等方式进行聘期工作绩效考核。考虑到之前疫情和高职扩招等因素影响,经报校领导审核同意,2020-2023年聘任期间的专业(课程)负责人考核均为“称职”。
为适应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办法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23-2026年度专业(课程)负责人选聘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学院(部)遴选(2023年9月15日前)
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的更换或续聘分别由专业所在学院和课程管理归属部门负责,依据办法所规定的任职条件(选拔方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公开组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经本部门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填报《16877太阳集团专业(课程)负责人推荐汇总表》。
(二)第二阶段:学校审定(2023年9月28日前)
根据任职条件,学校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审批,确定学校2023-2026年专业负责人名单。
(三)第三阶段:签订并颁发责任书(2023年10月20日前)
根据办法要求,专业负责人需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由教务处制定统一的模板,各专业(课程)基本建设目标全校统一,协议目标根据(包含但不限于)模板提供的五大类指标,采取“一专业一方案”方式,由各专业(课程)负责人根据经学校、院(部)的专业发展规划,自行确定聘期专业建设目标与任务。在10月10日前按学院汇总提交专业负责人目标责任书报教务处审核。目标责任书审定后,由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教学副校长共同签订并现场颁发。
(四)其他
本年度未到考核聘期的负责人仍按现有目标责任书执行,任期结束后再按文件和责任书要求由教务处组织考核。
联系人:张双 电话:19982050020
此通知
16877太阳集团教务处
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