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及相关就业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良好服务,现将办理报到证的各种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毕业时首次签发报到证;二是毕业后两年内改签报到证;三是毕业后两年内补办报到证。
首次签发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学校制定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一份返回学校)。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学校统一提供)。
3、学校打印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原报到证。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签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补办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并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5、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6、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办理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资料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签发报到证除外)。
第二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
第三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申请或其他形式的函件。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转签报到证
四川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在川内落实了工作单位,须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档关系,须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三是根据毕业生本人需要,将档案单独转寄至某单位。
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该单位须具备户档管理资格)。
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单独转寄毕业生档案需要的材料:
1、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该单位须具备档案管理资格)。
2、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转签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第二步:省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转签报到证。
第三步:省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完成信息登记后,毕业生离开)。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登记信息通过“机要形式”为毕业生邮寄档案。
三、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出省就业的中专毕业生和省外回川的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方式参照本公告执行。省内就业的中专毕业生由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